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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和代理人有什么

2023-08-20 01:30:25 来源:法务网
一、

监护人和代理人有什么

监护人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是指父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资料图】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或者是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常见的法定代理人如下:

1.父母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2.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

3.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

4.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十分广泛,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他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负有的诉讼义务,他应当代为履行,法定代理人所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 ,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

法定监护人义务

法定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三、

法定代理的特点

1.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找法网提醒,与之相比,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3.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

4.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证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通过代理行为顺利地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它主要是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5.法定代理都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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